学习贯彻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省物价局研究落实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价格政策
3月31日下午,省物价局召开局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国务院3月27召开的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相关价格政策。
省物价局局长刘善义要求,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扶持和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方面,主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务院决定今年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7分钱,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每斤收购价不低于0.77元、0.79元、0.82元。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粮价动态监测,配合粮食主管部门适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鲜活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收费的监管,落实“绿色通道”免通行费政策,防止乱收费,减轻鲜活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收费负担,降低农产品经营成本。三是要大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化肥调运和价格监管,要加大对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农用柴油供应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会议同时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全国价格形势的通报, 1至2月份海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9.3%,比全国平均高1.4个百分点,当前我省物价调控工作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刘善义局长要求,物价部门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九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实价格调控监管的各项工作。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品种的粮、油、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化肥、饲料、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和监管,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抑制我省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