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交协[2009]39号
国家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海南省农业交流协会
关于开展有机食品和GAP认证的通知
有关农林牧渔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企业:
2007年,全球有机农产品总销售额为461亿美元,并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2010年将达到1000亿美元。有机农产品可以打破绿色壁垒、产量高、价格高、投入少,且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功能,有利于社会稳定。有机食品位于安全食品金字塔塔尖,是最高端的农产品,与位于塔基的无公害农产品、塔中部的绿色食品一起组成了完整的安全食品金字塔。目前我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仍处于起步阶段。
为了认真落实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让我省农林牧渔企业了解有机农业发展前景和有机食品认证知识,扩大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企业经济效益,我们已于二00八年和二00九年在海口市联合举办了两期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培训。目前,国家有机食品中心也已通过了我会代理申报的绿好、绿洲等两家企业的三个产品的有机食品认证。
一、 认证类型:
(一)有机食品:国际国内双认证,针对认证期间有产品的企业。
(二)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针对认证期间无产品企业。
二、 认证活动组织机构
认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是我国唯一同时获国际有机农业联盟和国家认证订可监督委员会双认可的认证单位)
海南独家代理:海南省农业交流协会
三、认证费用:每产品每年3万元(含材料准备、申报辅导、国际、国内双认证的证书费用、中心专家来琼食宿、交通等费用)。
四、联络方式:
电话:(0898)68560064、68560045、68560094、68560084、68555477、68554350
传真:(0898)68560034、68560084
E - maiL:haaeorg@126.com
特此通知。
海南省农业交流协会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有机食品或GAP认证意向书、媒体报道
主题词:认证 有机食品 GAP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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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省农垦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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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交流协会秘书处 2009年10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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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