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10月30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在地方总工会中可以设立农民工委员会,为农民工入会和维权提供指导和帮助。
黄镇东说,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达172.5万个,工会会员2.12亿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有6674.6万人。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针对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农民工大量返乡等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目前,全国返乡农民工已基本重新工作,其中部分留在家乡创业。
黄镇东指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新进展,但在新的形势下还存在着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国有农民工2亿多人,加入工会的不到三分之一。2005年以来,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截至2008年,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占78.8%。因职业病危害纠纷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劳动者身染职业病后,维权遇到许多困难。
对此,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的同时,要在农民工中大力宣传工会法,以增强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各级工会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工会工作机制,在地方总工会中可以设立农民工委员会,为农民工入会和维权提供指导和帮助。增强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提高维权水平。不断完善工会法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适时修改工会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申保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