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起,我省农税部门开始承担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工作。农税部门充分发挥机构健全、队伍完整、熟悉农村和农民、征收经验丰富、战斗力强的特点,拔山涉水,走乡串村,不辞劳苦,辛勤耕耘,出色完成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工作。据统计,几年来农税部门共配合发动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达 1500万人次,征收资金达1.5亿元。 农民“参合”从观望到积极响应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三农”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惠民举措。这项工作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至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我省各级农税部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统一了思想。各市县农税局以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征收工作为重点,首先组织培训,让大家全面了解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知识;其次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和征收任务,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再次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人手转移到这项工作上来,为有条不紊地迅速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刚开始农民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态度迟疑,积极性不是很高,徘徊观望者较多。如何打消农民的顾虑,让更多的农民都加入“参合”队伍,使这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我省农税部门做好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这几年的大力宣传,特别是受到大量“参合”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看病大额费用报销事例的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使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
农税部门圆满完成任务
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农业税收性质不一样,征收方式也不一样。农税部门和农税干部参与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工作是新鲜事物,也是新挑战。各级农税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和加强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工作。大多数市县农税部门都采取了定时定地走村串户征收,农税所或财政所常年驻地征收或委托村干部带收等。实践证明,由农税部门征收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不仅及时便捷,而且稳妥,征收费用也最小。
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有政策性强、专款专用特点,农税部门不仅要把农民参保资金及时收上来,还必须保证把资金及时稳妥地上缴财政专户。为此,各市县农税部门都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收和解缴等制度。几年来,农税部门在资金征收和解缴方面做到了及时、安全,圆满完成了任务。(记者 苏桂除 通讯员 柏家舟 朴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