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30日讯 (记者周月光)去年,中部六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27.4%,比全省平均增幅高5.2个百分点。其中,定安和屯昌都提前1年完成省政府制定的三年预期目标。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农业厅获得的消息。
去年是省政府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计划的第二年。据统计,去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95元,同比增长27.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2个百分点。其中,定安、五指山、屯昌、白沙、保亭、琼中六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5.4%、26.5%、26.5%、29.6%、29.8%、31.2%,均高于省政府制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幅责任目标。
去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前三名都在中部市县,分别是琼中、保亭、白沙。中部六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值最高的是屯昌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908元,增量1238元;其次是定安县,增量1206元,达到5954元。两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制定的三年预期目标。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分析,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保持领跑全省势头,主要原因是,各市县、各部门“真情投入、真心服务、真抓实干”,把农民增收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拿出1000万元奖励增收抓得好的市县,激励中部市县党委政府推动农民增收工作力度。各市县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把促农增收作为考核本市县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省直部门在项目及资金安排上向中部市县倾斜,突出特色资源产业化和农民培训等项目,总投入23.6亿多元,比上年增长22%,为中部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中部市县农民收入虽然增速较快,但由于农民收入总量偏低,与全省平均水平依然有较大的差距。去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295元,与全省6446元的平均水平还差1151元。除定安、屯昌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小外,其余4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还有2000元左右的差距。
今年是省政府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各市县发展势头看,中部市县都能按期实现省政府确定的预期目标,但是要实现“十二五”全省农民增收目标,各部门各市县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千方百计进一步加快中部市县农民增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