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3月20日,由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日报社和中国农村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吉林厅召开。与会的十几位官员、专家和学者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如何界定”、“培育职业农民存在的问题”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式与途径探索”等展开讨论,精彩的论述和独到的见解频现会场。本刊特将部分发言整理成文刊出,以飨读者。
建立职业农民的注册登记制度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张晓山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建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使之成为政府认证主营农业的农村生产经营者资格的一整套信息管理制度。第一,注册职业农民的主要收入应来自种植、养殖、渔业捕捞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销售,并在市场化、商品化和专业化的生产上应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应以农户农产品交售额(量)或销售额(量)为经营规模的主要标准,各地现代农业的发展阶段不同,可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相应分出不同等级。这样也可更清楚地了解各地现代农业的不同的发展水平。第二,注册职业农民可以兼业务工,但通过其农产品交售额(量)或销售额(量)来保证其以务农为主。对注册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第三,对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长时间、大面积地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这些公司经营者不能定义为“注册职业农民”。这项规定有利于缓减目前存在的城市资本大规模在农村圈地搞大农场的趋势。在一定时期以后,可以放宽这项规定。
“注册职业农民”的认证机构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注册机构代表政府与“注册职业农民”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政府和农户之间在经济往来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政府向“注册职业农民”承诺,对他们在税收、信贷、技术指导和农业直补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注册职业农民”承诺提供农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对农业资源的保护等。通过这样制度化的政策举措来切实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应尽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
吴宏耀 中农办二组组长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尽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尽快使农业生产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主产区财力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务农农民收入接近外出打工收入。同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使传统农业变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幸福农业,吸引有志青年投身农业,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要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培育现代农业“接班人”。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加大对职业农民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发放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分级建立职业农民数据库。对经过认证的职业农民,定期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着力提高科技素质、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和贷款支持。抓紧研究制定对职业农民专项扶持政策,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技术服务、金融支持、加工营销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加快培育职业农民势在必行
周世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农业如何发展是一个重要问题,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快培育高素质农业劳动者——职业农民。第一,培育职业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中的农民问题,主要是收入太低问题,尤其是农业的收入太低,导致大量高素质农民转移就业,造成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所以培育职业农民不但可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而且还可以解决“种好地”的问题。解决好了“三农”问题中的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农村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此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的解决客观上要求培育合格的职业农民。第二,培育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传统农业是经验型农业,而现代农业则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它的一个主要标志是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把产前组织、生产过程和产后服务有效组织起来,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条,这就要求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必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相适应,也就是要实现职业化。第三,培育职业农民是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过程是社会化大生产作用的结果,我国的农业发展历程也必将经历此过程。第四,培育职业农民,顶层设计需先行。
目前我国职业农民培育初见雏形,但推进力度和速度明显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加快职业农民培育,需先从顶层设计着手。一是完善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体系。构建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法规体系、运行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督导体系,从一开始就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建立职业农民资格制度。规范职业农民的培训、考核、发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三是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政策。将农业生产经营、各种农业补贴发放、土地流转等与接受农业教育的程度挂钩,建立起严格的农业准入制度,甚至可以将职业农民资格作为政府政策扶持的前置。四是强化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农业科研院校、中介机构成立各种形式的农业职业培训学校。农业职业院校要优化师资结构,调整培养目标和方向,创新适合培养职业农民的教学模式,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学历制”,培养一大批符合农业产业化要求的职业农民。
呼唤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和能力条件建设
王守聪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呼唤大力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根据不同层次需求,有针对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一是要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科技文化需求,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将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以及党的强农富民政策、农民喜闻乐见的健康娱乐文化编辑成媒体教学资源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组织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教师将关键农时、关键生产环节的关键技术集成化、简单化,编辑成好看、易懂的明白纸,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田间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广大职业农民的知识和能力在日积月累中不断提高。二是要依托农民培训和农业项目工程,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对广大青壮年农民、应往届毕业生免费开展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绿色证书。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并通过系统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大力推进送教下乡,采取进村办班、半农半读等多种形式,将学生上来学变为送下去教,吸引留乡务农农民,特别是村组干部、经纪人、种养大户以及农村青年在家门口就地就近接受正规化、系统化职业教育。
发展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呼唤强化能力条件建设。长期以来基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基础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条件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民教育培训事业。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充实设施设备,改善基层农民教育培训条件。要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新型职业农民搭建兴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开展农业创业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和学以致用的平台。
履行“三农”主流媒体职责营造农民教育培训良好氛围
唐园结 农民日报社社长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粗放、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还很突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吸纳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力较差,资源配置使用不科学、低效率。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转变传统落后的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关键在于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切实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既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面临的新任务。
事实证明,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新闻媒体的强力跟进和推动。“三农”主流媒体,要系统梳理农民教育培训近年来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搭建一个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三农”主流媒体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派记者深入一线,认真落实“走转改”,研究问题,反映情况,宣传经验,真正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一个重大的报道任务来做好。做出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重视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型农民培训的目标: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
周应恒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新型农民培训的目标是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从以下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展开:
首先,要对当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中生产经营决策者进行培育,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的法人经营组织的培育经验,特别注重实用技术的推广与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其次,需要解决中国农业继承者的问题,要从长远的角度培育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欲回乡从事农业的年轻劳动力,农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生中存在潜在的农业从业人员,可能会是未来农业的经营者,要对其进行培育、引导,鼓励其从事农业。对这类人员培训可以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的培育回乡青年等“新规就农”人员的经验,对这类人员除了技能的培训外,必须要为他们成为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提供政策与制度条件。第三,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对农民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课程以及培训方式进行改造。改变过去的农民培训仅仅重视学历的获得,单纯生产技术培训等方式。
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制度保障。首先,通过农地租赁调配支持,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补贴,农民创业资助,农民职业教育补贴制度,鼓励“新规就农者”、回乡青年以及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从事农业,学习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发展公司、法人组织型经营农业。其次,要构建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及社会机构,开展不同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使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农民成为职业农民
赵邦宏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我们以往的新型农民培训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目前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了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如果把他们全部培养成职业型农民也是非常不现实的。要想把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农民留在农村上,使他们成为职业农民,农业就必须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吸引一部分优秀的农民专职从事农业生产。
职业农民必须有执业证书,起点高。就像教师有教师证、会计有会计证一样。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继续开展好新型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绿色证书培训和返乡创业农民培训,让更多的初高中毕业生受到职业教育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选拔优秀农民进行职业化培训,可以优先选择容易实行企业化运作的产业(如养殖业、蔬菜业)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职业农民必须有政策保障,效益好。国家出台必要的政策,就职业农民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等级评定,每年给予农民技术人才一定的补助,引导并鼓励高素质的农民向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方向发展,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使职业农民从事农业职业的收入水平赶上或达到各行业平均水平,留住人才。
职业农民必须有安全保障,心底实。要逐步形成职业培训“市场化”的良性运作机制,使职业培训既适应产业部门的需要,又满足了农民个人要求,使职业培训与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农民培训的职业性和专业性。在培训对象上也要从单纯对农民的培训向农村干部、农业专业科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农产品加工、流通、生产经营等龙头企业的领导、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延伸。给这些愿意从事农业产业的优秀人才更高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业保险保障、养老保障,能够让大家感受到农业不再是弱势产业。
职业农民必须有组织保障,群体强。建立专业服务组织,摆脱弱势群体的尴尬境地,当高素质的人才愿意留在农业上从事这一职业的时候,就像工人中的工会,职业农民是否也可以考虑成立自己的农会,提出自己的代言人,将来可以在农产品定价、职业农民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取得发言权,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继续推动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刘杰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农村教育处处长
新时期,教育部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继续推动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农业部等涉部门共同努力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当务之急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共同召开的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
发挥行业作用。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与有关部门、行业共同推进农业职业教育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支持涉农各行业部门办好职业学校。二是支持农业、林业、水利和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三是支持逐步建立以涉农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作为涉农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扎实推进创新。一是尽快研究制定扩大免学费范围的政策,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二是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等建设项目中要向农村、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点倾斜。三是继续组织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调动企业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对话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二是鼓励涉农企业、科研院所与农业院校、涉农职业学校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有效提升涉农专业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生产组织中的技术骨干、带头人等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遴选一批优秀的农业企业和农民生产合作组织等单位,建立涉农专业教师实践基地。
创造良好环境。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一批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二是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三是动员组织新闻媒体宣传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学员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贡献。四是联合开展对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
配合涉农部门培养培训职业农民。教育部将组织相关涉农职业院校,按照涉农产业部门提出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发挥职业教育在培养培训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方面的优势,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培训相关工作,满足国家农业生产对人才的需要。
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侯全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农林水处副处长
发展现代农业,尤其要注重第一线务农劳动者的培养。在我国已进入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是纳入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制定有力政策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要研究农民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大量农民工不可能都集中在大城市,关在校园里培养。要尊重农民的意愿特点和要求,让农民教育培训更加方便、快捷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和部门正在探索送教下乡的方式,探索农民教育的新途径。
农民教育培训要接地气。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应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农村人才的需求为出发点,应立足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和各地农业发展实际,将培养内容与地方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围绕各地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及市场信息等开展教育培训,同时开展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还应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农民教育规律和学习特点,采取送教下乡、教师进村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教育培训办进农村、办进田间、办进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实现就地就近培养,农民需要什么学什么,实现不离乡不离土,方便、快捷让农民接受教育培训,形成农民培训很好的模式。
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特定环境
朱启臻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特定社会环境,就目前而言,为促进职业农民的成长,迫切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社会环境条件:第一,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只有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营造职业农民存在和生成的法律环境。第二,充分的社会尊重。农民社会地位低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的重要原因,因此给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社会环境。第三,良好的学习氛围。职业农民应该接受全面的农业教育,而不是片面的农业教育。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职业农民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为职业农民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有效的培训与教育服务。第四,城乡一体化要素流动的环境。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新的城市市民的同时,也要鼓励城镇人才到农村经营农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实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
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四大特质
李文学 中国农村杂志社社长
所谓职业农民,是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达到相当水平之后,伴生的一种新型职业群体,也是农业内部分工、农民自身分化的必然结果。考察以市场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工业化历史,农民都经历了由“身份”向“职业”演进的历程。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社会结构变迁,是职业农民群体逐渐形成的社会历史背景。美国人类学家沃尔夫曾把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作了对比分析。他认为,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生计,是与市民身份相对应的群体;而职业农民则是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务农作为商品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依据这一理论,结合当今中国农民职业化演进的实际,职业农民的内涵应有四个特质:一是全职务农;二是高素质;三是高收入;四是获得社会尊重。
全职务农。职业农民的经济活动是以从事农业再生产为主体,并以此为生计来源。需要讨论的是:以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为主业的,这些人能不能称其为职业农民?由于传统农业转为商品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兴起,农业产业链条延展,农民的经济活动需从生产领域扩展至农产品加工、销售领域,因而他们应该属于职业农民。在职业规划上,职业农民以务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选择,从而使得过去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两边跑”成为历史。
高素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二是职业素质,包括具体专业技能、相关的经营管理能力。较高的文化素质是职业农民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是职业农民资质标识。在农业自身不断分化、细化的背景下,专业技能标准也将不断提高。同时,从事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要求职业农民具备很强的市场意识,具有营销、品牌、借用现代信息手段经营等新的理念。
高收入。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职业农民的收入基本都能与城市居民齐平。如日本1973年后,农民收入就一直高于城市居民;美国农民的收入也是略高于城市居民。中国未来的职业农民,不但要比传统农民收入高,而且也要比兼业农民的收入高,至少应与城市居民收入相当,甚至高于城市居民收入。
社会尊重。职业农民将破除社会对传统农民“身份”的歧视,真正从社会成员阶层转为经济产业职业,并且能得到与教师、公务员等其他职业一样的社会认同与尊重。
对于中国这样的以传统农业大国为符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抓紧培育职业农民,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打牢农业基础、提升农民社会地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培育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农民自身的主动性,制订科学规划,并且要锲而不舍地实施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