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加强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完善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促进全省的合作社发展,5月23日下午,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1楼会议室召开,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农垦总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供销合作社、省国税局、海南银监局、省农信社等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农业厅长江华安主持。
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厅王宏良副厅长组织学习中央、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文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厅农经处蒙绪儒处长介绍全省合作社发展情况。会议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的具体措施和《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修订稿)进行讨论。部署了下一步促进全省合作社发展的有关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农业厅江华安厅长就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配合、促进全省合作社发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合作社申报、监测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加强技术攻关,限期完成合作社信息采集工作;三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合作社信息交流渠道;四是各市县要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制度,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县示范社的评定和促进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五是开展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工作,各合作社每年要定期向工商、农业部门报送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书。
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实施,会议的成功召开,在海南省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有力地推进全省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