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全省各市县畜牧兽医局下发了《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犬狂犬病免疫效果监测方案的通知》(琼动疫控[2008]25号)。通知要求:
各市县畜牧兽医局应在8月14-20日,由各市县安排专人采集狂犬病疫苗免疫21天以上的犬只的血清样品20份,送到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8月21日至25日,对全省各市县送检的犬血清样品统一采用ELISA方法进行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
最后,通过对这次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作出免疫效果评价报告,这将为我省在犬只狂犬病防控工作方面作出决策上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