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于2006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历时近三年,已经圆满结束。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1日起,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分6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这次普查对我国所有住在农村的或从事农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调查,涉及2.3亿住户、40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5万多个村(含村委会、居委会)和4万多个乡镇(含乡、镇、街道),填报普查表近5亿张。普查对象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业普查。通过普查,获取了大量常规统计难以取得的数据,摸清了农业的家底,全面掌握了我国“三农”发展的新情况;丰富和完善了常规统计调查的内容,进一步认识了我国“三农”发展的新变化,更加准确地把握了我国“三农”发展的新趋势。
这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数据质量可靠。一是方案设计科学。二是宣传动员广泛。三是现场调查扎实。四是数据质量可靠。评估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净漏报率为0.20%,原始数据差错率0.14%,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将分6期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2月21日首先发布第一号公报——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其他5期公报将分别以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耕地分布及分类为内容,陆续向社会发布。与此同时,着手编印《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结果,并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系列分析开发。 作者:张毅 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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