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1〕第12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瘦肉精”等动物违禁药品监管的紧急通知》(琼农字〔2011〕51号)精神,切实加强澄迈县“瘦肉精”等动物违禁药品监管,推行健康养殖,畜牧兽医局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对澄迈县各屠宰场、各规模养殖进行尿样抽检。
2011年5月19日,畜牧兽医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老城生猪屠宰场、老城丁富猪场、老城王默钦猪场、福山生猪屠宰场,进行生猪尿样检测,共抽检了30头生猪尿样,检测结果“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为阴性。
此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畜牧兽医局将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各生猪屠宰场、各规模养殖场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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