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8日起,昌江县2011年农民增收任务验收组将本着“逐项考核和综合评价”的原则,以“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办公室、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11年农民增收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1]18号)中的任务分解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开始对全县8个乡镇、县农科局等6个相关单位2011年度农民增收项目指标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综合得分排序,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乡镇、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农民增收考核结果列入各乡镇、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政绩考核。
验收小组成员由县农科局、畜牧局、统计局、纪委、财政局等12个单位抽调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