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促进东方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效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东方市市政府决定设立农产品加工扶持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补贴。凡在东方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东方市境内固定资产投资达100万元以上、自本办法颁布以后新投资的、从事农产品加工、冷藏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万元的补贴5万元,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投资,每增加投资50万元加补5万元,以此类推,最高补贴额度大200万元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