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往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存在的期限过长,不利于及时掌握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状态等问题,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决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我市已完善落实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和定期监测制度,改二年一次为一年两次进行监测评价,在一定范围公布并将结果作为考核是否合格的重要内容,引进激励机制,做到有进有出,始终保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活力。
目前,我市2009年度农业龙头企业例行监测工作已全面展开,我市共有9家龙头企业参加监测。参加监测的企业纷纷表示:新的动态管理办法更能适应企业自身发展,今后一定要努力按照新办法加强经营管理,增强带动农户和开拓市场能力,为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王孟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