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口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目前,共发包耕地面积78.6万亩,占98.1%;集体预留机动地面积1.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9%;共签订家庭承包合同12.76万份;发放经营权证书12.56万本,完成率98.4%;填写登记表25.52万份,完成率100%。基本上做到了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地块、承包面积的“四到户”。根据《海口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截止3月底,全市共流转农村土地面积9.3万亩,其中水旱田0.5万亩、坡园地1.5万亩、荒地7万亩、林地0.2万亩,其他土地面积0.1万亩,流转主要以转包和租赁的形式为主,共签订流转合同1471份。
作者:杨少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