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热带特色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提升高效农业规模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东方市出台了发展热带特色现代设施农业补贴暂行办法。
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户籍在东方市内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企业及其它各类投资主体,新建钢架大棚或混凝土柱(包括钢管柱)大棚、连片10亩以上的进行补贴。实行“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
一、钢架结构或混凝柱结构设施大棚。
1、农户或合作社补贴12000元/亩;
2、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补贴6000元/亩。
二、示范高效农业基地(经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示范高效农业示范基地)
(一)农户或合作社按设施项目建设实际总造价每亩超过15万元以上的,按每亩给予8万元补贴。
(二)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按设施项目建设实际总造价每亩超过15万元以上的,按每亩给予5万元补贴。
该办法出台后,将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